中国古代的“楼堂馆所”,以官衙为代表。而在明清两代,中国的官衙大多破败不堪,“官不修衙”成为当时的风气。
之所以如此,是因为大兴土木建造“楼堂馆所”,会给人“靡费”的印象,而引起“舆情”不满,进而影响政绩考核。
只有官衙宏伟壮观
通过时间隧道回到两三百年前,去实地考察一个州县衙门。那么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当然就是衙门建筑群。这一建筑群的坐落、布局、结构、装修等等细节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制度予以规定,但是却约定俗成,各地的州县衙门都基本一致。
根据刘敦桢先生《中国建筑类型及结构》一书中的分析,明清时除了京城外,各地城市的理想规划格局是:在一个圆形或方形的封闭城墙圈内,有着正南正北的方格街道网。
当然大部分城市由于受地形或历史沿革限制,无法完全实现这样规整的规划,但基本上都有两条南北交叉十字形大道,把全城划成大致相等的四个大区域。一个城市的最高级别的衙门总是位于东北方向的城区内。
中国历来以北为尊,皇帝的宫殿都位于京城的正北方,地方城市为了迁就十字形的大道、尤其是为了避开尊贵的正北方位,所以只能把衙门设在东北方位。
中国建筑强调的是群体,明清时的州县衙门建筑也是如此。州县衙门不与民居相连接,在开始建造的时候都独占一个街区,周围的街道因此得名为“县前街”、“县后街”、“县左街”、“县西街”等等名称。
但不要认为尊贵的衙门其建筑肯定是巍峨堂皇、宏伟壮观,实际上只有新建造的衙门才是这般体面。过上个十几年、几十年,衙门建筑就会褪去它的光彩,变得灰暗邋遢。
靡费大兴土木会影响官员仕途
如果我们回到那个年代,实在不必因为看到州县衙门那副破败的样子而吃惊。在新建衙门的时候可以征收专门的赋税,有一笔专门的经费。而以后维修费用却是没有着落的,要维修就必须向上级打报告请求从每年的正常赋税收人中拨出专款,不过这样做潜在的危险是给上级落下一个“靡费”的印象,并减少国家神圣的财政收入,进而影响政绩的考核。
当然也可以在当地征收特别的税捐,而这样做的结果会与当地绅士、财主为敌。这些绅士、财主热衷的是在本地修建文昌庙、魁星楼,以保佑本地的文运,让自己的子弟进入官僚阶层。修建衙门,对于绅士、财主却没有什么现实的好处。得罪绅士、财主,由当地绅士操纵的“舆情”就对州县官不利,最终会影响州县官的仕途。
还有一个解决维修费用的办法,就是州县官从自己那些不入正式账目的“陋规”收入中拿出若干来充作维修经费,不过明明可以塞进自己腰包的钱财却用来办公事,这是多么让人肉痛的事。
况且州县官职务只是官员们仕途上的一级台阶,把台阶擦得太亮又有何必要?如明朝的《新官轨范》一书提醒新到任官员:“衙门不可过于修饰,但取门户牢固、墙壁坚完。”
由于上述的种种因素,明清以来官场上一直流行所谓“官不修衙”的谚语,甚至认为凡热心维修衙门的官员会钉在这个职位上升不了官。所以只要衙门建筑不是太碍观瞻或有倒塌之虞,州县官绝对不会自动想起来去维修,衙门建筑也就经常是破败模样。
一些旧房子常被翻修作衙门
有的衙门建筑本身,是利用一些旧房子改建的。如袁枚的笔记《子不语·柳如是为厉》一文中说,昭文县(治所在今江苏常熟市)县衙门是利用着名文学家钱谦益住宅改建的。当年钱谦益决心投降清朝,他的爱妾柳如是劝阻无效自尽身亡。结果后来昭文县衙就经常闹鬼,是柳如是的阴魂不散。
比这更差劲的改建是清代大名府衙,原来是一户大户人家的墓道,有一次翻修时才发现,地底下居然还有一个红色的大棺材(《蝶阶外史·大名府署》)。
甚至有的官员还会出于种种理由来破坏衙门建筑,如清人曾七如在其笔记《小豆棚》记载,郑板桥为山东潍县知县时,“莅任之初,署中墙壁悉令人挖孔百十,以通于街。人问之,日:出前官恶习俗气耳”.
除了得不到经常性维修这个原因以外,衙门建筑破败模样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民众的造反破坏。衙门是统治压迫的象征,每当农民起义爆发时,群众仇恨怒火燃烧的目标首先就是指向衙门,不是烧就是拆。
这样一来,衙门的寿命并不长。完整保存至今的古代州县衙门,在全国一座也找不到,远远少于文庙、文昌阁之类的建筑。以至于现在只能依靠明清时期的地方志及各类史料,来复原当时州县衙门建筑的基本布局和模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