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右为新郎,中是第一新娘人偶,左边是第二新娘(真人,是往生新娘的姊妹)。
冥婚,谓男女到达适婚年龄未婚而亡者,以其神主牌位为嫁娶对象之风俗。嫁娶神主牌,有三种情形,一为未婚而往生妇女之神主牌嫁给陌生男方;二为订婚后,女方往生,其神主牌嫁入男方;三为已订婚之男女双亡,进行双方神主牌之婚礼。
早期台湾的习俗认为,只要男女双方订了婚,婚姻关系即告成立,因此若女方先往生,男方必须娶入女方神主牌。但若男方先往生,则完全依女方之自由意志,可选择嫁入男方"守活寡"或另选对象,任何人不得干涉。
这里是半个多世纪前记录下的一组冥婚现场照片,让今人对过去盛行、今天仍在乡野流传的这种习俗,及其所反映的社会心理,多些了解和独立评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