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8年9月14日,邓小平接见被授予上将军衔的高级将领
解放军的军衔制度,经过长达八年的认真准备,在全国人民的瞩目下,于1988年10月1日再度正式实行。从1988年9月14日举行第1批上将军衔的授予仪式开始,到2013年7月31日新一批上将军衔的晋升仪式为止,经历了26个年头。其间,先后有148名高级将领分20批荣获了上将军衔称号〔第1批属于“授予”上将军衔,第二批以后属于“晋升”上将军(警) 衔,为方便叙述起见,本文将授予和晋升上将的批次统一编排序号〕。
在1988年开始实行的军衔制度中,军官的军衔起初设为三等十一级,其中将官设一级上将、上将、中将、少将四级,一级上将专为军委主席及副主席而设。但是,有权获得该衔称号的本人都表示“不要”,军委副主席杨尚昆1988年5月27日在《在全军贯彻实施干部〈三个条例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》中说:“邓(小平) 主席一直讲他不要军衔”,“我是武衙门里的文官,也不要军衔。如果军委主席、副主席都不要军衔,变成文官,我看这对全军是一个很好的影响,对全军顺利地改文职是个推动”.鉴于一级上将军衔没有授出去的实际,1994年5月12日, 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〉的决定》中,取消了一级上将的设置,规定“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”,“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”.于是,上将成为我国新时期最高的军衔等级称号。现就新一代上将衔称获得者的若干结构情况,略加剖析,以飨读者。
单位结构,分布于18个高级领导机关
按照1994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》规定,全军按编制可设置上将的单位,总共有17个:中央军事委员会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、总后勤部、总装备部(原国防科工委)、军事科学院、国防大学、海军、空军、第二炮兵和七大军区。1995年7月,经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批准,武装警察部队升格为正大军区级后,司令员、政治委员的编制警衔亦为上将。
据此,从1996年第4批上将晋升开始,编制有上将军(警) 衔的单位增加至18个。按照举行上将授衔或晋衔仪式时媒体报道的数据统计,新时期148名上将所属单位(军委委员兼任下属单位的领导人,均按军队编制序列内担任实体职务的单位计算) 如下:中央军事委员会5人;总参谋部(包括总参警卫局) 18人;总政治部(包括军纪委) 16人;总后勤部6人;总装备部(包括原国防科工委) 8人;军事科学院8人;国防大学10人;海军8人;空军7人;第二炮兵5人;沈阳军区5人;北京军区9人;济南军区6人;南京军区9人;广州军区8人;兰州军区6人;成都军区8人;武警部队6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