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“小名”,就是指在儿时所起用的名字。据史书记载,我国秦汉时期就有了“小名”.
那么国人为何喜欢为孩子取“小名”,而且至今不废?民俗学是这样基于三个方面的内容来进行解释的:
其一,借用身边周围的金石、花鸟、鱼虫,甚至是禽兽之名,随口叫成,容易朗朗上口,好记好叫。如顾恺之小名“虎头”,陶渊明小名“溪狗”,王安石小名“獾郎”,郭沫若小名“文豹”等。
其二,缘排行而命名或出于迷信特意取用的,像阿三阿四、阿猫阿狗、铁蛋柱子之类,既有亲昵怜爱,又有卑贱、易“养活”的意思。
其三,讨个吉利口彩,如家宝、来福、喜儿等,直言不讳地表达了起名者的美好愿望。
“小名”一般只在家庭和亲朋好友之间使用。自秦汉之后,我国士族阶层便开始“讳小名”,认为不雅,有贻笑大方的嫌疑。故另立了“正名”,以供社交场合使用。
据微信全球通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