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传说中最早的行政区划是“九州”,这“九州”的州治都在长江以北,其中大部分集中在黄河流域。到了汉朝,“九州”演变成“十三部州”,从虚拟的地理概念,逐渐演变成实际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,两广一带被划入新设立的交州管辖。东吴黄武五年(公元226年),东吴孙权将交州分拆为交州、广州两部分,这是“广州”的地名首次在历史上出现。
尽管原本一个州治也没有的岭南“好事成双”,一下有了交、广两个州治,但在当时,这里仍被视作蛮荒落后的地方。然而这样一个本应什么都比中原、江南“慢半拍”的地方,在货币方面却似一度领先。整个南北朝时期,中原、江南币制紊乱,钱币轻重不一,劣币泛滥,甚至很多时候官方根本不发行货币,民间要么用粗制滥造的劣质钱、杂色古钱、铁钱,要么索性“杂以谷帛交易”,回到物物交易的原始状态。可此时的岭南,流通的却是金、银这样的高价值“硬通货”,按照《晋书》的说法,就是“交、广之域则全以金银为货”.
“货”就是货币,“全以金银为货”,就是说交州、广州的商品交易,“全部”用金银作为货币计算价值。“全”字显然夸张过度,不足为信。但正史既然敢如此言之凿凿,至少表明,当时的岭南的确很流行、很普及用金银做流通工具的商业行为。
何以如此?首先,岭南开发较晚,且第一个铜钱大普及时代--秦汉之交,这里是南越国的割据地盘,错过了“铜钱雨”的洗礼,虽然后来好歹赶上了制钱这趟班车,终究是慢了一拍;其次,岭南当地的许多少数民族有崇尚铜鼓等大型铜制品的习俗。当地铜产量本来就少,铜鼓之类越多,市面上的铜钱自然也就越少了;第三,当时的岭南是所谓“包带山海,珍异所出,一箧之宝,可资数世”的地方,盛产金银和各种珍宝,这不仅让使用金银作为流通货币成为条件所允许,也能契合当时当地人的习惯。
不过《晋书》等正史的记载,主要还是站在当时以建康(今南京)一带为中心的南朝官方立场上去看,这些地方和交、广等岭南地区的交易,主要是大宗及珍宝等的买卖,价值较高,使用金银为计价单位是较为方便的。至于岭南土着居民内部的小额交易,恐怕未必要用到金银,而极可能仍停留在物物交易的原始状态。